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歡迎泳隊小朋友踴躍參加!

 

報名登記請至中和國小游泳池公佈欄上報名表填寫報名

 

或洽柯教練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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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全國青少年游泳錦標賽競賽規程

 


一:宗旨:加強推廣基層游泳運動,落實運動人口倍增計劃,發掘優秀選手培育訓練,提昇游泳技術水平及成績。
二:指導單位:教育部體育署  中華民國游泳協會
三:主辦單位:高雄市體育會
四:合辦單位:高雄市體育處
五:承辦單位:高雄市體育會游泳委員會
六:協辦單位:高雄市議會  奧林匹克(T.Y.R)國際有限公司

七:比賽日期及地點:中華民國102年5月11、12、13日(星期六、日、一)、共三天
                           於高雄市體育處鳳山區游泳池(鳳山區體育路65號)舉行。
                           5月10日下午2:00起開放場地練習
八:報名辦法:
1;自3月15日起至4月15日止,一律採用網路報名逾期不予受理。
    (1) 上網至http://www.kcsaswim.org 報名。泳隊、教練、選手請參考本會網站之「選手教練註冊登記辦法」
         完成註冊;請先至網站下載註冊辦法參閱,登錄選手請貼附個人相片,作為選手檢錄認證及獎狀列印;              
         為確實認證登錄,選手個人按「選手教練註冊登記辦法」詳填資料。

    (2) 瀏覽報名資料(隊職員、選手、報名組別、項目、報名清冊),確認無誤後將網頁資料以A4報表紙列印出來,
         姓名有電腦無法登錄者請用原子筆註明;經領隊或教練簽名後以掛號郵寄至報名地點。

    (3) 各隊完成報名手續後,若選手電腦註冊資料與實際資料不符(學歷、性別,生日等),造成該選手報名項目有誤,
         該隊須自行負責,大會將取消該選手所有項目比賽資格(報名截止會寄發對照資料)。

2;報名資料地點:[830]鳳山區郵政23之5號信箱
3;比賽期間請攜帶身份證明文件,學生證、身份證或中華泳協選手證,選手如發生資格爭議無法提出證明時則以取消
    資格論。

4;報名費每人新台幣『500』元,於報名時以郵政匯票抬頭請註名『高雄縣體育會游泳運動委員會』連同網路報名表
    列印寄至報名地點。以收到報名表及報名費為完成報名。報名選手每人贈送大會紀念T恤乙件並請詳細登記尺碼

九:參加組別:
國小低年級組:凡就讀國小一、二年級有證明文件者

國小中年級組:凡就讀國小三、四年級有證明文件者
國小高年級組:凡就讀國小五、六年級有證明文件者
國 中 組:凡就讀國內國民中學學生有證明文件者
高 中 組:凡就讀國內高中高職學生有證明文件者
十:比賽項目:(男、女組相同)
   1;國小低年級組:
       自由式:50、100、200公尺
       仰 式:50公尺

       蛙 式:50公尺
       蝶 式:50公尺

       接 力:4×50公尺混合式4×50公尺自由式
   2;國小中年級組:
       自由式:50、100、200公尺
       仰式:50、100公尺

       蛙 式:50、100公尺
       蝶式:50、100公尺

       混合式:200公尺
       接 力:4×50公尺混合式
       4×50公尺自由式4×100公尺自由式
3;國小高年級、國中、高中組:
    自由式:50、100、200、400公尺
    仰式:50、100公尺
    蛙 式:50、100公尺

    蝶 式:50、100公尺
    混合式:200公尺

    接 力:4×50公尺混合式
    4×50公尺自由式4×100公尺自由式

十一:報名限制:
1;每單位每項報名人數不限、個人項目;各級、組每人報名以三項為限(不含接力)接力項目;
    同一單位、級別、項次,以報名一隊為限。

2;本比賽各組均不設訂參賽標準,參加選手請勿越級報名,如有資格不符或冒名頂替
    經查證屬實者則取消其參賽資格及成績。

3;網路報名請貼上正式相片(相片齊全,將列印在獎狀上)

十二:獎勵:比賽成績個人或接力,獲得前八名成績者頒發獎狀,各級、組團體積分總和前三名頒發團體獎盃乙座
       (賽後寄發)。團體積分採名次、得分累計制(不以獎數
為計分標準)。

十三:競賽規則:採用中華民國游泳協會最新審訂之游泳規則及本比賽特定之規定。

十四:抗議:
1;比賽爭議,如規則有明文規定或有關同樣意義之註明者以裁判之判決為終決不得提出抗議。

2;合法之抗議,應以書面報告,並由單位領隊或教練簽名,以個人名義參賽者由個人簽名在該項比賽完畢後
    30分鐘內(以電腦記錄單時間為準),繳交保證金新台幣5000元,連同抗議書向裁判長正式提出,
    以技術委員會議判決為終決,如抗議無效大會則沒收保證金。

十五:附註:
1;為維護參加選手的權益,除大會團體平安保險外,請參加單位自行辦理參賽隊職員必要的保險及注意比賽期間選手安全。

2;本比賽一律採計時決賽、各項參加人數未達三人、隊(含)以上,則取消該項目比賽,為比賽公平,一律不予併組比賽。
3;除國小低年級組選手外,其它各組選手凡違規入水乙次即取消比賽資格。
4;單位報到訂於102年5月10 日(星期五)下午3至6時及5月 11 日上午7:30,
     在高雄市鳳山游泳池(原高雄縣立鳳山游泳池)報到,領取秩序冊、
紀念衫。
     5月10日下午2:00起開放場地練習。領隊、技術會議於5月 11 日
上午7:30,
     於大會(游泳池)檢錄室舉行,不另行通知。

5;本規程經報奉教育部體育署○○○○○○○核准發布後實施。
6;如有未盡事宜或臨時規定,由主辦單位公告週知。

 

 

相關訊息 資料來源 請連結 : http://www.app-studio.net/KaoSwim/file/2013031505004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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