歡迎泳隊小朋友踴躍參加!

 

報名登記

 

請至中和國小游泳池公佈欄上報名表填寫報名

 

或洽柯教練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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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年愛銳盃游泳錦標賽競賽章程

 

一、  宗   旨:為推展全民體育,發展青少年游泳運動,提昇游泳水準技能,
         強健體魄。

二、  指導單位:中華民國游泳協會、臺北市體育總會游泳協會

三、  主辦單位:愛銳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四、  承辦單位:揚名運動行銷股份有限公司

五、  贊助單位:愛銳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六、  協辦單位:中華民國海洋運動推廣協會、世清股份有限公司

七、  比賽日期:102年9月28日(星期六) -102年9月29日(星期日)  

八、  比賽地點:華江高中活動中心溫水游泳池(25公尺短水道)

臺北市萬華區西藏路213號

九、      報名辦法:

(一)   本比賽採網路線上報名,競賽規程及相關資料公布於『愛銳國際股份有限公司』網站。

(二)   網路報名日期自即日起起至831截止,逾期恕不予受理。

(三)   報名方式:

1.請至本公司(愛銳國際股份有限公司)網址:www.arena-tw.com進行報名,報名查詢或賽程。

2.線上報名時,請詳閱線上報名須知、按步驟操作;並務必詳細填寫參賽單位、隊職員(領隊、教練、管理等)資料,以利比賽前置作業順利進行。

3.上網報名經網路報名系統核對資料無誤後,請於請於系統通知一週內列印報名項目表及隊職員名單,連同應繳報名費一併送(寄)交本公司(郵寄以郵戳為憑)報名程序才完成;如未在規定期間繳納者,經電話通知後,仍未繳納,則逕行取消參賽資格。

郵寄地址:(242)新北市新莊區中正路887-192樓之3

聯絡電話:0912-908805競賽組卓先生

4. 報名費用:每位選手500

請以匯款方式繳納,受款人指明[揚名運動行銷有限公司] 帳號:0059940013916(玉山銀行新莊分行)

5.報名注意事項:

(1)本比賽一律採網路線上報名,其他方式或逾期報名者概不受理;線上報名截止後,恕不受理新增報名項目或成績之修正、更改。

6.線上報名查詢請逕洽本會競賽資訊組 0912-908805

7.參加選手由各單位自行投保平安意外險。

十、參賽組別:

(一) 7&8歲組:民國94年1月1日至95年12月31日出生者。

(二)9&10歲組:民國92年1月1日至93年12月31日出生者。

(三)11&12歲組:民國 90年1月1日至91年12月31日出生者。

(四)13〜14歲組:民國88年1月1日至89年12月31日出生者。

(五) 15〜17歲組:民國85年1月1日至87年12月31日出生者。

(六) 18〜25歲組:民國77年1月1日至84年12月31日出生者。

(七) 26〜35歲組:民國67年1月1日至76年12月31日出生者。

(八) 36〜45歲組:民國57年1月1日至66年12月31日出生者。

(九) 46〜55歲組:民國47年1月1日至56年12月31日出生者。

(十) 56以上歲組:民國46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者。

十一、比賽項目:(男、女子組相同)

   比賽組別

 

比賽項目

(一)7&8歲組

(二)9&10歲組

(三)11&12歲組

(四)13&14歲組

(五)15&17歲組

(六)18&25歲組

(七)26&35歲組

(八)36&45歲組

(九)46&55歲組

(十)56以上歲組

 

25公尺自由式、仰式、蛙式、蝶式

50公尺自由式、仰式、蛙式、蝶式

100公尺自由式接力、混合式接力

 

100公尺混合式接力(2男、2女混合)

 

十二、競賽辦法:
 (一)每一選手以參加二項為限(接力除外),團體接力項目每單位限報一隊參賽。(限

同單位、同組之選手)
 (二)凡經報名後不得無故棄權,每棄權一項即喪失其後參賽資格。

若因臨時發生特殊事故,須於賽前或當日由領隊或教練提出書面報告及證明,由大會裁判長簽名後,送交大會紀錄組登記存查。

(三)每項錄取一至八名。

(四)本比賽採用計時決賽,不另舉行預賽。另為使比賽進行順利,裁判有權視情況逕行併組比賽,參賽單位不得提出異議。

(五)本比賽採用中華民國游泳協會審定之最新游泳規則及本競賽規程特定之規定。

(六)為維護裁判的權威與權益,凡比賽中參賽的隊職員、選手或家長有違反運動精神,侮辱裁判或妨礙比賽進行之行為者,則大會得終止其後所有參賽項目。

 

 

十三、獎勵辦法:

(一)凡參賽選手送arena紀念衫乙件。

(二)每項錄取八名,每項一至八名頒發獎狀,以資獎勵。

(三)每項前三名,贈送禮物。

十四、申   訴:

(一)比賽爭議:如規則有明文規定或有關同樣意義之註明者,以裁判之判決為終

               決,不得提出抗議。

(二)合法申訴,應以書面報告並由單位領隊、教練(以個人名義參加者由個人)簽名蓋章後,在該項比完後30分鐘內,繳交保證金5000元,向技術委員會提出,以技術委員會判決為終決(如申訴無效則沒入保證金作為全市競賽活動之用)。

十五、附註

(一)單位報到時間於102年9月28日上午06:30辦理報到,不另通知。

(二)大會競賽組得視報名情況,就不同組別相同項目合併檢錄比賽(成績另計)

(三)凡經報名,不論任何情形,不退報名費。

(四)接力單位參賽者不得越、降級參加。

(五)比賽時間:102年9月28、29日 (星期六、日)上午08:30起比賽。

(六)比賽場地泳池長25公尺深1.3-1.5公尺,泳技不純熟者請勿報名。

(七)受場地限制,除工作人員及裁判外不另提供停車位。

(八)開放練習時間9月28、29日 (星期六、日)每日上午06:30 ~ 07:45。

(九)本競賽規程如有未盡事宜得由大會隨時修正公佈之。

十六、裁判會議:

時間:102年9月28日(星期六)上午07:30

十、  地點:華江高中活動中心溫水游泳池(25公尺短水道)

臺北市萬華區西藏路213號

十七、附則:

附表1:賽程表

附表2: 紙本報名總表(報名完成列印網站上表格)

附表3: 單位報名繳費明細表(列印網站上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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